一有科技新風口便有不法商家“聞風而來”
如何避免新浪潮下的消費陷阱?
《法治日報》記者近日調查發現,每當有新技術、新應用問世,總會興起一波賣課熱潮,一些不法商家借著AI新浪潮布下消費陷阱。
——有不法分子打著“提供AI視頻教學”的幌子,以交納學費的形式誘導被害人轉賬,從而實施詐騙。去年12月5日,江蘇南通的王某高報警稱,其通過某短視頻平臺交錢報名AI視頻培訓課,之后覺得太難不想學了,卻被主播助理以退學費和驗證銀行卡是否能使用為由,引導轉賬1904元。同年12月8日,江蘇昆山的陳某花也遭遇類似騙局,其在短視頻平臺上看到有AI技術教學視頻,添加對方聊天賬號后,按照對方的提示進行操作轉賬了2888元,后未收到教學視頻。
——有培訓機構打出“ChatGPT培訓,結業即享高薪,月薪3萬+”的誘人廣告。待學員交納了高昂的培訓費用,如2880元的“ChatGPT高級應用培訓課”后,卻發現課程內容只是簡單介紹了ChatGPT的基本功能和一些通用的提示詞用法,與宣傳中所說的能讓學員掌握高級技能、達到企業用人標準相去甚遠。所謂的“就業推薦”也只是提供一些普通的招聘網站鏈接,沒有任何針對性的內推或合作企業資源,學員最終無法實現高薪就業,找培訓機構理論時,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諉,拒絕退款。
——在一些電商平臺上,有商家出售所謂的“元宇宙培訓資料包”,價格從幾百元到上千元不等。商家宣傳這些資料包含了元宇宙的核心技術文檔、行業研究報告、實戰案例等珍貴內容。但學員購買后發現,資料大多是從網上隨意搜集拼湊而來,很多內容已經過時,或者是一些公開的基礎知識,沒有任何獨特性和價值。而且資料的整理和排版也非常混亂,給學員的學習造成了很大困擾,完全不值所付的高價。
在北京瀛和(廣州)律師事務所律師鄭迪珩看來,這暴露出行業自律不足,知識付費行業缺乏統一的自律標準和規范,導致一些機構和個人為了追求短期利益,忽視課程質量和消費者權益。新技術和新應用的快速發展使得監管措施往往滯后于市場變化,導致一些不法分子有機可乘。新技術和新應用的興起激發了消費者的學習需求,但市場上高質量課程供給不足,導致低質量課程充斥其中。
華東政法大學經濟法學院副院長任超認為,AI培訓市場的亂象,實際上是技術紅利期市場失序的一個縮影。它不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還阻礙了新技術的正常普及進程。
AI培訓的種種亂象,該如何加以規范、治理?
任超介紹,盡管我國當前法律法規體系中尚未專門針對AI設立條文,但反不正當競爭法、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、廣告法及民法典等現行法律已對虛假宣傳、格式條款及消費者公平交易權等方面進行了規范。在實際操作中,針對市場上頻現的如“AI變現”“零門檻月入過萬”等夸大宣傳語,司法解釋應明確其適用條件,并要求宣傳方提供可核實的依據,否則可直接視為虛假宣傳。市場監管部門在執行任務時,應將這些情況作為重點監管對象,并發布典型案例作為執法參考,以確保市場秩序的公正與規范。
他建議,可以由權威機構或行業協會主導設立課程質量認證體系,這一體系應與技術機構緊密合作,共同制定詳盡的AI課程分類標準,比如基礎操作類與行業應用類等,并要求每門課程清晰標注其適用人群、知識深度及數據來源。通過這樣的認證流程,可以對課程內容的科學性、實用性和創新性進行全面評估,為消費者提供一個明確的選擇高質量課程的參考基準。從事AI培訓的市場主體需持有營業執照,若涉及頒發結業證書或學歷教育,則需取得《辦學許可證》。授課人員若宣稱“AI專家”或“行業導師”,需提供相關職業資質或學術背景證明。
“通過分類分級管理,區分‘知識分享’與‘教育培訓’兩類課程。”任超解釋說,知識分享類課程,如9.9元的短視頻課程或AI工具操作指南,僅需完成市場主體登記,無需申請《辦學許可證》,按一般商品進行管理。而技能培訓類課程,如“AI電商運營實戰課”或“AI編程就業班”,若課程承諾“包學會”“包就業”或頒發證書,則需備案教學計劃并取得《辦學許可證》,以防止投機行為。
任超還提到,平臺與監管部門應強化協同責任,共同打擊AI培訓市場中的虛假宣傳行為。平臺方面,需建立完善的監測機制,利用技術手段實時監測商家的宣傳內容,及時發現并預警可能存在的虛假宣傳行為。對于疑似虛假宣傳信息,平臺應迅速采取措施,如要求商家整改、下架相關課程,并向監管部門報告。同時,平臺還可以建立“課程內容預審+動態抽檢”機制,特別對標題含有“AI賺錢”“速成”等關鍵詞的課程增設風險提示,并要求商家公示教師資質與課程大綱,以增強課程透明度。此外,還可以加強AI培訓行業的自律并探索行業自律與社會共治的模式。行業協會或相關組織發揮引領作用,制定行業規范和自律準則,引導商家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,從而提高行業整體的誠信度和服務質量。推動高校、技術企業等開放公益性AI教育資源,擠壓低質課程的生存空間,促進AI培訓行業的優勝劣汰。
鄭迪珩建議,可以為課程設置“冷靜期”:借鑒電商領域的“七天無理由退貨”制度,為消費者設置課程購買的“冷靜期”,在“冷靜期”內可無條件退費。簡化退費流程:要求培訓機構提供便捷的退費渠道,減少消費者維權成本。
“知識付費行業的不規范現象是行業發展初期的階段性問題,需要通過完善法律法規、加強監管、推動行業自律、提高消費者意識等多方面的努力來解決。只有規范市場秩序,保護消費者權益,才能推動知識付費行業健康、可持續發展,真正實現知識的價值傳遞。”鄭迪珩說。(記者 張守坤)